歐洲針對防護手套的標準包括:
EN374  —  化學品和微生物防護手套
EN388  —  機械防護手套
EN407  —  防熱(熱和/或火)手套
EN420  —  防護手套一般要求和測試方法
EN421  —  致電離輻射和放射性污染防護手套
EN511  —  防凍手套*  —EN659防火手套
EN12477  —  焊接防護手套
技術文件成功通過相關測試后,  需要編寫技術文件,  并須由成員國政府指定的機構進行評歐盟估。指定機構有權簽發EC類型測試證書,此證書即為產品加帶CE標志的許可。指定機構將在產品上市銷售后將相關技術文件保存至少10  年。
技術文件是一套文件,  其中包括:
產品符合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具體內容
產品的技術規格
相關部件的供應商的詳細情況
測試結果
質量控制程序
技術文件成功通過評估后,須向指定機構提交一份名為《EC符合性聲明》的文件。這是一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內容為聲明其產品符合PPE指令的要求。如果產品發生變化,必須要進行進一步測試和重新認證。
需要注意的是,  所有產品都需要《符合性聲明》,  即使第I類產品也不例外。
其它法規
除CE  標志外,  相關標準還要求產品或包裝上必須附帶其它各類標志。每件出售的產品必須有信息提示,  向用戶講解產品提供的防護,  以及護理指南等其它信息。
除PPE指令外,防護手套也需要符合其它歐共體指令,如《偶氮指令》2002/61/EC  。該指令限制在紡織品和皮革中使用某些染料,  因為在某些情況下,  這些染料可能產生致癌物質。產品需要進行相關測試,  以證明符合要求。
針對上述所有要求,ATA可以提供相關技術服務。
獲得證書的產品可以加帶CE標志,  并在市場自由銷售。證書有效期為初次簽發日起歐盟5年內有效。5年后,  如果需要的話,  可以向指定機構提出申請,  更新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