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常走夜路難免遇到鬼。我們許多知名企業在參加國內展會時,就經常會遇到與自己公司類似的產品堂而皇之地同場打擂,短短數天的展期,企業縱是有心維權,卻也投訴無門,往往難以在現場獲得滿意的維權結果,那么該如何解決呢?明陽天下會議服務公司告訴我們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為規范會展業秩序,商務部和工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06年1月12日聯合發布了我國第一部《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并將從3月1日起開始施行。
      按照此辦法,展會期間如果發生侵犯專利、商標和著作權等行為,有關部門將依照《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法》進行查處。
      依據這一辦法,主辦單位可以設立知識產權接待機構并可制定相應的現場處理規則。因此,如果發現有行為,參展企業完全可以按照它規定的程序來操作。
      凡事預則立,維權行動也要有周密安排。當你了解到“李鬼”也現身展場時,一定在布展時去他的展位上看一看;如果發覺對方有嫌疑,應努力收集證據和對方的各種資料,把現場照片拍下來;在投訴之前要事先作好功課,準備好自己的專利證書、企業的營業執照等資料,隨時交給第三方機構來進行現場核實;處理結果出來之后,應該監督對方采取實際行動,將涉案產品遮蓋或者撤離現場。
      知識產權是無形財產,知識產權包括技術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商標和版權。國外對各項知識產權都專門有法律保護。同時,反不正當競爭法在知識產權保護上也起著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對付仿照外觀設計或商標,反不正當競爭法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國際展會上,隨著中國公司的產品質量日益提高,價格目前同歐洲公司相比,很有競爭力。很多歐洲公司把知識產權當作一種經營策略和經營手段,以排除來自中國的競爭,保住自己的市場。他們這種主動維權的意識和實際操作經驗值得我們企業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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