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陽天下會議服務公司經過研究發現:會展業政策是會展業發展的重要制度基礎,適當的政策可以營造競爭、開放、有序的會展市場環境,扶持、保護會展業的健康發展。制定、完善會展產業政策,可以作如下考慮: 
      會展市場化是相對于會展行政化而言的,主要強調會展企業、中介組織等在會展產業發展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擺正政府在發展會展中的角色,理順政府與企業的關系,并在會展經濟政策中予以明確。
      從歷史和現狀來看,政府組織主辦會展一直是我國展覽活動的主要形式。在改革開放之初,外商來華展覽是我國會展的最初形式,當時政府部門直接出面組織企業參加展出。后來便以“政府搭臺、企業唱戲”的模式,政府直接組展與招商,成為政治任務,或當作當地的“形象展示會”。經濟體制的轉型,為我國會展業的市場化創造了制度基礎,而加入世貿組織,則直接推動了會展業市場化的進程。
      我國會展業從過去政府辦展為主向以專業會展公司或行業協會為主的根本轉變將成為一種重要的發展趨勢,廣西各級地方政府應當轉變職能,逐步退出直接辦展的角色,把各種會展主辦權交給企業、社會,由前臺主角轉為幕后支持。在制定會展經濟政策時,應對政府在會展業發展中的作用作出規定。一是政府出面組織、參與展會的場合。諸如,帶有強烈政治意義、純粹展示社會主義建設成就的展覽會由政府出面主辦;何種性質或場合的展會可以由哪一級別的政府領導人出席開幕式等。二是政府在引導、扶持會展業發展中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在會展市場化運作中,政府應當承擔哪些具體職能,諸如“鋪路搭橋”、“提供公共物品”、“彌補市場失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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